问题 | 法律继承遗产顺序是什么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遗产继承顺序有着明确规定,具体内容如下:
一、继承顺序划分 1.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以及父母。 这里的“子女”涵盖范围较广,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也就是不受婚姻关系限制所生育的子女;养子女,是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收养关系的子女;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同样包含多种情况,有生父母、养父母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第二顺序继承人: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其中“姐妹”具体包括同父母的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姐妹、养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姐妹。 二、继承规则 继承开始后,通常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三、代位继承情况 除了上述常规继承顺序外,还有特殊的代位继承规定。 若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那么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比如,孙子女、外孙子女等可以代位继承其父母应继承的份额。 同样,若被继承人的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案情回顾: 被继承人小胡去世,小胡有配偶小丽,非婚生子女小朱,养子女小静,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小李。小胡的同母异父的认为自己也应参与遗产继承,与小丽等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小丽作为配偶、小朱作为非婚生子女、小静作为养子女、小李作为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均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有权优先继承遗产。 2、小胡的同母异父的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所以其主张缺乏法律依据。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