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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人有房子继承权
分类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解答
律师解析: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关于房子继承权的规定明确且细致,以下几类人依法享有房子继承权:
一、法定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又分不同顺序参与遗产分配。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是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相互扶持的伴侣,在法律上享有优先继承权。
子女方面,涵盖了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婚生子女基于血缘关系享有继承权;非婚生子女同样受法律保护;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与养父母建立法律上的亲子关系;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实际的扶养事实也具备继承权。
父母则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他们在继承开始后优先参与房产分配。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养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还有祖父母、外祖父母。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第二顺序继承人才会参与继承。
二、遗嘱继承人
被继承人可通过订立遗嘱,自主指定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房产。
不仅如此,还能将房产遗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充分体现了被继承人对自身财产的处分权。
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
若与被继承人签订了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并切实按协议履行了扶养义务,那么该受遗赠人便可以依法获得房产。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套房产,其配偶小李、养子女小胡以及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小丽都认为自己有房产继承权,产生争议。小朱生前曾立遗嘱指定小胡继承,同时又与小静签有遗赠扶养协议,小静也主张房产应归自己。

案情分析:

1、从法定继承人角度看,小李作为配偶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小胡作为养子女同样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小丽作为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情况下,小丽一般不能继承。
2、遗嘱继承方面,小朱遗嘱指定小胡继承,但存在遗赠扶养协议时,遗赠扶养协议效力优先。小静按协议履行了扶养义务,房产应优先归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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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6/1 12:3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