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怎么才能无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立遗嘱人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这是遗嘱有效的基础。 因为这样的遗嘱无法真实反映立遗嘱人的意愿。 二、受欺诈、胁迫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体现。 若他人通过欺骗手段,使立遗嘱人产生错误认识而订立遗嘱,或者以威胁、逼迫等方式强迫立遗嘱人订立违背其内心真实想法的遗嘱,这样的遗嘱都不具有法律效力。 三、伪造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完全是虚假编造的,没有体现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愿。 四、被篡改的部分无效 如果遗嘱被篡改,那么篡改的内容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这已经改变了立遗嘱人的原意。 五、违反法定程序无效 像代书遗嘱,按照法律规定需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若没有满足这一法定形式要求,遗嘱就是无效的。 六、处分他人财产部分无效 遗嘱中若涉及处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这部分内容是无效的,因为立遗嘱人无权对他人财产进行处置。 案情回顾: 小朱患有严重精神疾病,意识不清时立遗嘱,将财产留给小李。小胡伪造小朱遗嘱欲谋财产,小丽篡改遗嘱部分内容。小静代书遗嘱时未找两个以上见证人。且遗嘱中还涉及处分他人财产部分,该遗嘱有效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无民事行为能力,意识不清无法辨认行为,所立遗嘱无法反映真实意愿,此遗嘱无效。 2、小胡伪造遗嘱,未体现小朱真实意思,该伪造遗嘱不具法律效力。 3、小丽篡改部分改变立遗嘱人原意,篡改内容无效。 4、小静代书遗嘱未满足法定形式要求,该遗嘱无效。 5、遗嘱中处分他人财产部分,因立遗嘱人无权处置,此部分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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