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中他人添附部分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遗产中他人添附部分的处理,具体情况可参考以下要点:
一、确定添附性质 添附主要分为附合、混合和加工这三种形式。 附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物密切结合在一起而形成新物,难以分割或者虽能分割但会严重损害物的价值,例如在房屋上添加新的装修设施,新装修与房屋紧密结合,就属于附合。 混合是指不同所有人的动产相互混杂,难以识别或者识别费用过高,像不同品质的谷物混合在一起。 加工则是指对他人的动产进行加工改造,使之成为具有更高价值的新物,比如将他人的木材加工成精美的家具。 二、协商处理 在处理遗产中他人添附部分时,继承人与添附人首先应尝试协商解决。 如果双方能够达成一致意见,可按照协议执行。 比如,添附人支付一定的补偿费用后保留添附部分,使其继续发挥作用;或者添附人选择拆除添附部分,将遗产恢复到原来的状态等。 三、无法协商时的处理原则 1.若添附部分能够拆除,并且拆除过程不会对遗产的价值造成损害,一般情况下可由添附人进行拆除,并将遗产恢复原状。 2.若拆除添附部分会严重损害遗产的价值,或者添附部分与遗产已经紧密结合、不可分离,那么添附部分通常会随遗产一并由继承人继承。 不过,继承人可能需要对添附人的添附价值给予适当补偿。 补偿数额一般会综合添附部分的实际投入成本、因添附而产生的增值情况等因素来确定。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后留下一处房屋,小李在未告知继承人小胡的情况下对房屋进行装修。小胡得知后要求小李拆除装修恢复原状,小李认为装修投入巨大且拆除会损害房屋价值,不愿拆除,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李的装修行为属于添附里的附合形式,新装修与房屋紧密结合,难以分割且分割会损害房屋价值。 2、双方应先协商解决,比如小李支付补偿费用保留装修,或者拆除装修恢复原状。现协商不成,因拆除装修会损害房屋价值,装修部分应随房屋由小胡继承,小胡需对小李的装修投入成本及增值情况等综合考量后给予适当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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