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纠纷管辖权怎么确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继承纠纷管辖权的确定,有着明确且重要的规则,以下为您详细介绍:
一、专属管辖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而提起的诉讼,其管辖权有着特定指向。 具体来说,是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来管辖。 这里所说的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一般是指其死亡时的户籍所在地。 另外,如果被继承人有经常居住地,那也可作为其死亡时住所地。 二、主要遗产所在地 当遗产分布在不同地方时,主要遗产所在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 像不动产这类价值通常较大的遗产,其所在地往往会被视作主要遗产所在地。 三、多个法院有管辖权 在某些情况下,如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与主要遗产所在地不一致,或者存在多个主要遗产所在地时,就可能出现多个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情形。 此时,当事人可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选择向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确定管辖权时,必须准确判断相关地点,如此才能在正确的法院提起诉讼,切实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亲去世后留下遗产,其中在A市有户籍登记(死亡时未变更),在B市有长期居住的房屋(经常居住地),在C市有价值较高的房产。小朱和小李(其他继承人)就遗产继承产生纠纷,小朱想在A市法院起诉,小李认为应在C市法院起诉,争议点在于哪个法院有管辖权。 案情分析: 1、依据专属管辖规则,A市作为被继承人死亡时户籍所在地,其法院有管辖权;B市作为经常居住地,法院也有管辖权。 2、C市有价值较高的房产,属于主要遗产所在地,C市法院同样有管辖权。这种情况下多个法院有管辖权,当事人可自行选择向其中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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