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继承人的法定范围包括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继承人的法定范围具体介绍如下:
一、配偶 在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相互享有继承权。 当一方立下遗嘱时,另一方作为配偶,属于法定的遗嘱继承人范围。 这种继承权基于合法的婚姻关系而存在,是对夫妻共同生活、相互扶持的一种法律保障。 二、子女 子女作为与父母有直接血缘或法律拟制血缘关系的群体,是重要的遗嘱继承人。 具体包括婚生子女,即通过合法婚姻关系生育的子女;非婚生子女,其与婚生子女享有同等的继承权;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的父母子女关系中的子女;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形成了实际的抚养教育关系的情况下,继子女也可作为继承人。 三、父母 父母同样是遗嘱继承人的法定范围之一。 这里的父母包含生父母,即基于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养父母,通过收养行为确立的父母身份;还有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在继父母对继子女进行了实际抚养教育的情形下,享有继承权。 四、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以及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在特定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也可能通过遗嘱继承财产。 五、祖父母、外祖父母 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法定继承中具有相应地位,在遗嘱继承中也能被指定为继承人。 此外,依据《民法典》,自然人可立遗嘱将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但遗嘱继承的继承人需在上述法定范围内选择,超出则构成遗赠等其他法律关系。 案情回顾: 小朱去世前立下遗嘱,将部分财产留给配偶小李,部分给养子女小胡,还有部分给了关系较好的邻居小丽,引发争议,焦点在于小丽是否属于遗嘱继承人法定范围。 案情分析: 1、小李作为配偶,基于合法婚姻关系,属于遗嘱继承人法定范围,有权按遗嘱继承相应财产。 2、小胡作为养子女,通过合法收养程序建立了父母子女关系,在遗嘱继承人法定范围内,可依遗嘱继承财产。 3、小丽并非小朱的法定范围内的遗嘱继承人,小朱将财产留给她,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此行为构成遗赠,不属于遗嘱继承范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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