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立遗嘱具有法律效力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立遗嘱若想具备法律效力,需满足一系列法定条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遗嘱人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处于神志清醒的状态,能够清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和意愿。 因为遗嘱涉及到对个人财产等重要事务的安排,需要遗嘱人有足够的认知和判断能力。 例如,一些因患有严重精神疾病而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所立的遗嘱是无效的;而那些虽未完全丧失认知能力,但在某些方面受到限制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同样不具有法律效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必须是遗嘱人内心真实意愿的反映。 若遗嘱人是在受到他人欺诈、胁迫等不正当手段的影响下立下遗嘱,那么这样的遗嘱是无效的。 三、内容合法 遗嘱的内容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利益。 例如,遗嘱中不能将不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也不能规定一些违法的条款。 四、形式合法 遗嘱有多种形式,如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等。 不同形式有不同要求,像自书遗嘱需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日期;代书遗嘱则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只有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所立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案情回顾: 小朱年迈,患有精神疾病,时而清醒时而糊涂。在糊涂状态下,小胡欺诈小朱称其子女不孝顺,诱使小朱立下遗嘱将财产全给小胡。遗嘱由小胡代书,且只有小胡一人在场见证,遗嘱内容还涉及分配部分已属他人的财产,引发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立遗嘱时处于糊涂状态,属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所立遗嘱无效。 2、小胡欺诈小朱,使小朱意思表示不真实,该遗嘱不符合法律效力要求。 3、遗嘱内容涉及分配他人财产,不合法,损害了他人利益。 4、代书遗嘱只有小胡一人见证,形式不合法,未满足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