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和儿子的继承顺序怎么排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定继承中,妻子和儿子都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他们在继承遗产时不存在先后顺序之分。
下面为你详细说明: 一、法律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明确规定,遗产的继承有着清晰的顺序安排。 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以及父母;第二顺序则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当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继承,此时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参与继承。 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遗产的情况下,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例如,若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都已不在人世或者放弃继承,那么兄弟姐妹等第二顺序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产。 二、继承份额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通常应当是均等的。 不过,在实际分配时会有一些特殊情况需要考虑。 比如,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照顾。 像一些因残疾或重大疾病导致生活困难且无法正常工作获取收入的继承人,就需要在遗产分配中得到更多关怀。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相反,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案情回顾: 老朱去世后留下一笔遗产,其妻子小静和儿子小胡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继承遗产份额上产生分歧。小胡认为自己是儿子应多分,小静则认为应均分。 案情分析: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小静和小胡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不存在先后继承顺序之分。 2、通常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份额应均等,但如果小胡存在生活特殊困难且缺乏劳动能力,或者对老朱尽了主要扶养义务、与老朱共同生活等情况,可以多分;若有扶养能力和条件却不尽扶养义务,则应不分或少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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