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公证需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析:
遗嘱公证需提交证明材料有本人的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护照、通行证等;
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款单、有价证件等; 遗嘱草本、遗嘱公证申请书。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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