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房产不办理过户是不是可以呢 |
分类 | 婚姻家庭-遗产继承 |
解答 |
律师解答:
可以。
律师解析:
因继承或者受遗赠取得物权的,自继承或者受遗赠开始时发生效力。
也就是说房产的所有权从继承开始的时候就可以取得了,不用再经过较为繁琐的登记确认产权。 但是按照民法典取得的物权,当需要对于该物权进行处分时候,还是需要进行登记的,如果不经过登记,那么所做的物权处分行为就是无效的。 所以,如果说对继承下来的房子没有另外打算的话,可以不用办理过户登记,但是还想做其他打算的话,那么最好还是去办理房产登记,将房屋登记到自己的名下,这样就可以方便未来对于其进行具体的再处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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