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新民法规定婚内财产怎么分配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新民法规定,婚内财产分配有明确规则,具体如下:
1.财产约定: 夫妻双方可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进行约定。 可约定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为保障约定的有效性和明确性,这种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比如,双方可以详细列出哪些财产归各自,哪些归共同,签字确认。 2.共同财产: 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除另有约定外)等,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双方对这些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比如共同决定大额财产的处置。 3.个人财产: 一方的婚前财产,因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一方的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不得随意处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婚前有一套房产。婚后,二人对于财产归属未作书面约定。后来,小朱想出售婚前房产,小李认为该房产婚后应算共同财产,自己有处置权,双方因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财产约定方面,小朱和小李未采用书面形式对财产归属进行约定,按照法律规定,相关约定缺乏有效性和明确性。 2、从个人财产角度看,小朱的婚前房产属于其个人财产,另一方小李不得随意处置。此房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出售该房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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