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有效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深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的效力问题,有以下要点需要明晰:
一、公证后的效力 深圳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经公证后,通常是有效的。 公证起到了增强协议法律效力和证明力的作用。 在实际生活中,当涉及到后续复杂的法律程序,比如财产分配出现纠纷需要法律介入时,经过公证的协议会更具权威性。 它就像给协议上了一道“保险锁”,让各方对协议内容更加信服。 二、不履行协议的处理 从法律层面看,若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后,一方不按照协议约定去履行,另一方就可以凭借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借助法律的强制力保障自身权益。 三、公证非必要条件 不过要注意,公证并非协议生效的必需环节。 只要这份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愿的体现,不存在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情况,并且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该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 总之,公证能为协议履行提供更强保障,但符合法定条件的未公证协议也是有效的。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协议离婚,签订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小朱认为协议需公证才有法律效力,要求公证;小李则觉得不公证,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协议也有效,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后小朱擅自不按协议履行财产分割约定。 案情分析: 1、关于公证后的效力,该协议经公证后通常有效,公证能增强其法律效力和证明力。若后续出现财产分配纠纷,公证协议更具权威性。 2、对于不履行协议的处理,协议公证后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凭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公证并非必要条件,只要协议体现双方真实意愿,不违背法律规定且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协议就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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