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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送给婚前女儿的房子算共同财产吗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1.通常来说,父母在女儿结婚前赠送房子,一般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在这种常见情形下,房子的赠与有着特定的指向性。
2.若父母在赠与时,明确且清晰地表示,此房屋仅仅是赠与女儿个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那么该房屋毫无疑问应被认定为女儿的个人财产。
比如,父母可以通过书面的赠与合同,清楚写明赠与对象仅为女儿一人。
3.然而,如果在赠与合同中没有明确表明只赠与女儿一人,或者父母在完成赠与行为后,没有妥善保留相关证据来证明房子是仅赠与女儿的,那么在后续可能出现的离婚纠纷中,该房屋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届时,配偶一方就有权主张对该房屋进行分割。
4.综上所述,确定该房屋的归属性质,关键在于父母赠与时的真实意思表示以及是否有相关证据予以支撑。

案情回顾:

小朱的父母在小朱结婚前赠送她一套房子,但未签订书面赠与合同明确只赠与小朱一人。后来小朱与小李感情破裂闹离婚,小李主张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分割,小朱则认为是其个人财产,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朱父母赠房时明确表示只赠与小朱个人,且有相关证据如书面赠与合同证明,按照法律规定,该房屋应认定为小朱的个人财产。
2、但本案中,父母赠房时未明确表明只赠与小朱一人,又无相关证据支撑,在这种情况下,根据相关法律,在离婚纠纷中该房屋有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李有权主张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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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8: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