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共同财产包含什么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时,共同财产主要包含以下几类:
1.劳动所得:像工资,是个人通过付出劳动所获得的基本收入; 奖金,是对工作表现出色的额外奖励; 劳务报酬,即因提供特定劳务而取得的收入等,这些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及投资收益:夫妻双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获得的利润,以及通过各种投资方式,如股票、基金等所取得的收益。 3.知识产权收益:例如著作权,作者因作品出版、传播等获得的经济利益; 专利权带来的收益等。 4.继承或受赠财产:一般情况下,继承或受赠的财产为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归一方的除外。 5.其他财产:如一方用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得的住房补贴、公积金等。 分割共同财产时,会依据财产具体状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处理。 双方可协商,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起诉。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多年后决定离婚,在分割共同财产时产生争议。争议焦点在于小朱创作作品获得的著作权收益以及小朱继承的一处房产(遗嘱未明确只归一方)是否应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案情分析: 1、小朱的著作权收益属于知识产权收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类收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应当进行分割。 2、小朱继承的房产,由于遗嘱未明确只归一方,按照法律规定,该继承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进行合理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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