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冷静期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冷静期这个特定的时间段内,通常是可以把房子过户给孩子的。
离婚冷静期主要是对离婚程序所做的一种规定,它并不会对财产的处分行为产生影响。 假如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夫妻双方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决定将房屋过户给孩子,那么这种行为是合法且有效的。 此时,一定要签订一份书面的赠与合同,明确双方的意愿和相关条款。 并且,要按照规定办理过户手续,把房屋的产权登记在孩子的名下,这样才能正式完成房屋的过户。 不过,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在离婚冷静期结束之后,最终没能达成离婚协议,而是继续维持婚姻关系,那么之前的赠与行为就可能面临被撤销的风险。 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该赠与行为可能会被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一种处分行为,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这种处分需要夫妻双方共同同意才有效。 总之,在离婚冷静期内把房子过户给孩子是具有可行性的,但一定要谨慎对待,确保整个手续都是合法合规的,以避免在后续的生活中出现各种纠纷和问题,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在离婚冷静期内,协商一致欲将夫妻共有的房子过户给孩子小静。他们签订书面赠与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但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两人未达成离婚协议继续维持婚姻关系,此时小朱想撤销此前的赠与行为,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在离婚冷静期内,夫妻协商一致将共同房产过户给孩子,签订赠与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此行为在当时是合法有效的,符合相关规定。 2、当离婚冷静期结束未离婚,小朱想撤销赠与,因此时赠与可能被视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处分,按法律需双方共同同意才有效,所以小朱单方面撤销存在争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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