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把房子卖了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这所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之际未曾进行分割,亦未约定归某一方所有,倘若其中一方擅自将其出售,那么另一方具备主张该买卖合同无效的权利。
因为夫妻共同财产需经双方共同协商处置,一方擅自出售违背了共同财产的处置原则。 2.要是在离婚之时已经明确该房屋归属于某一方所有,此时出售方拥有对自己财产进行处分的权力。 不过,出售方需要告知另一方这一情况,并且要办理相应的产权变更手续,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3.对于购买方而言,如果明知该房屋属于离婚财产,并且没有取得另一方的同意就进行购买,那么其很可能会面临交易风险。 因为这种情况下的购买行为可能会侵犯到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另一方有权要求确认该买卖合同无效,并追回房屋。 这是为了保障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后的合法处置和权益不受侵害。 4.通常建议双方首先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决此类问题。 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那么双方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决,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在诉讼过程中,法院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离婚时,房屋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未分割且无归属约定,小朱擅自将房屋卖给小胡。后小李知晓,主张买卖合同无效,双方产生争议;小丽离婚时房屋明确归其所有,出售给小静却未告知前夫且未办产权变更手续。 案情分析: 1、小朱擅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共同财产处置原则,未经小李同意,小李有权主张买卖合同无效。 2、小丽虽有权处分自己财产,但应告知另一方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未履行相关程序,交易存在瑕疵。 3、若小胡明知房屋情况且未获小李同意购买,可能面临交易风险,小李可要求确认合同无效追回房屋。 4、双方若协商不成可诉讼,法院会据具体情况公正裁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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