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购买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当那套房子是在婚后,用夫妻共同的财产去借款购买的情况下,通常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到了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可以一起商量怎么去分割它。 要是商量不拢,法院在判决的时候,通常会考虑到出资的具体情况,还有要照顾到子女以及女方的合法权益等这些原则来做出决定。 2.在婚前,有一方通过借款去购买了房屋,而在婚后又一起还贷款了。 那么在婚后一起还的贷款部分以及这部分相应产生的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的,在离婚的时候,另一方是可以主张要求进行分割的。 不过,一方在婚前的财产,那是归他个人所有的,在分割的时候是不会涉及到这部分的。 3.如果借款购买房屋的合同上明确地约定了只归其中一方所有,并且这一方还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实际的出资情况,这样的话,一般就会把这所房屋认定为是个人财产,在离婚的时候就不会进行分割。 但是这里要特别注意的是,一定要及时去收集和留存相关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借款买房,后闹离婚,对房屋分割协商不成。小胡婚前借款买房,婚后与小丽共同还贷,离婚时小丽主张分割。小静婚前借款买房,合同约定归自己且能证明出资,离婚时对方要求分割房屋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和小李的房屋系婚后用共同财产借款购买,属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法院会考虑出资、照顾子女及女方权益等原则判决分割。 2、小胡婚前购房婚后共同还贷,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小丽有权主张分割,而小胡婚前财产部分归其个人所有。 3、小静能证明房屋约定归己且有出资证据,该房屋为其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应分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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