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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宅基地建的房怎么分割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在离婚时,宅基地上房屋的分割方式具体如下:
倘若这所房屋是在婚后修建而成的,通常来讲会被视作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此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来决定如何分割,要是协商无果,那就得由法院依据具体的状况来作出判决。
比如房屋的修建资金来源、居住情况等各种实际因素,法院会综合考量后给出合理的分割方案。
要是这所房屋是在婚前由其中一方修建的,并且已经登记在了这一方的名下,一般情况下就会认定为这一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这所房屋就归该方所有。
不过,如果另一方在房屋的修建过程中出了资,或者有其他方面的贡献,那么另一方就可以主张相应的权益,比如可以要求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等。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宅基地的使用权通常是归属于集体的,它不能被当作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
在对房屋进行分割的时候,一定要充分考虑到房屋的实际价值,包括房屋的建筑成本、市场价值等方面。
同时,还要考虑到双方在婚姻期间对这个家庭所做出的贡献,无论是在经济上还是在生活上的付出,都应该在房屋分割中得到合理的体现。
另外,如果碰到了与农村宅基地相关的法律问题,那么就必须要严格遵循农村土地管理的相关法规,并且还要尊重当地的风俗习惯。
因为农村的情况比较特殊,这些法规和风俗习惯对于解决宅基地相关的问题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
在处理宅基地上房屋的分割问题时,不能仅仅只考虑法律条文,还需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这样才能做出公平合理的处理结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离婚时,就宅基地上房屋分割产生争议。房屋是小朱婚前修建且登记在其名下,但小李称自己在修建过程中有出资。同时,对于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实际价值考量等问题,双方也存在分歧。

案情分析:

1、关于房屋归属,因是小朱婚前修建并登记在其名下,原则上为小朱个人财产。但小李若能证明出资,可主张相应权益,如经济补偿。
2、宅基地使用权归集体,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分割房屋时,要综合考虑房屋建筑成本、市场价值以及双方在婚姻期间的经济、生活付出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作出公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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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6 12: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