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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父母给子女买房子女离婚房子属于谁
分类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解答
律师解析:
1.当房子的登记名字是子女一方时,如果父母明确地表达了这房子只是赠与给该子女的,那么此房子就属于这名子女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呢,这房子是不会参与到财产分割当中的。
比如说,父母在赠送房子的时候,特意立下了遗嘱或者签订了相关的协议,清楚地写明了这房子只给某一个子女,那么就按照这个意愿来,离婚时这房子就归这名子女所有。
2.要是房子登记在子女的名下,但是却没有明确地表示只是赠与给其中一方的话,一般情况下呢,就会被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就需要夫妻双方一起商量怎么分割这房子。
如果双方能够协商好,那就按照协商的结果来;要是协商不成呢,就只能让法院根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决。
比如房子的购买资金来源、婚后的装修情况等等这些因素,法院都会综合考虑来做出判决。
3.倘若房子登记在父母的名下,那这房子毫无疑问就属于父母的财产,和子女的婚姻关系没有任何关系。
在离婚的时候,根本就不会涉及到这房子的分割问题。
就好像这房子跟子女的婚姻是完全独立的一样,不管子女的婚姻状况如何变化,这房子始终都是父母的财产。
总之呢,房子到底归谁,主要就是看登记的情况以及父母的赠与意愿等这些因素。
这些因素就像是决定房子归属的关键钥匙,只有把这些因素都弄清楚了,才能准确地判断房子到底属于谁。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结婚后,小朱父母将一套登记在小朱名下的房子赠与小朱,但未明确表示只赠与小朱一人。后二人感情破裂闹离婚,对于该套房子的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是个人财产,小李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房子登记在子女名下,若父母未明确表示只赠与一方,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本案中小朱父母赠与房子时未明确只给小朱,所以从法律角度看,倾向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于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需双方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如房子购买资金来源、婚后装修情况等因素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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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16:4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