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补办出生证明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备齐相关证明文件,如户口簿、结婚证等,前往您的孩子出生所在的医疗机构,妥善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2、完成以上手续后,请您与孩子的父亲/母亲共同填写并提交《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格; 3、最后,将已填写妥当及医疗机构所出具的证明材料递交至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以申请正式补发出生医学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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