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在小三名下能要回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房子的登记名字是小三,通常来讲要直接要回是比较困难的。
要是这所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购置的,然而丈夫却在未获得妻子同意的情况下,把房屋登记到了小三的名下,此时妻子具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她可以主张撤销这一赠与行为,要求明确房屋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 不过呢,这就需要妻子提供足够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该房屋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还要证明丈夫存在擅自处分房屋的行为。 倘若房屋本身就是小三的个人财产,而丈夫仅仅支付了一部分款项等相关情形,那么要想把房屋要回来就会更加艰难。 总而言之,到底能否要回房子,必须依据具体的案件实际情况以及所掌握的证据来进行判断,并且需要通过法律所规定的诉讼途径来加以解决。 在诉讼过程中,每一个细节和证据都可能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产生重要影响,所以当事人需要认真收集和整理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房屋,丈夫小李未经小朱同意,将房屋登记在小三小丽名下。小朱想拿回房屋,小丽称房屋有自己财产成分,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小李擅自处分登记给小丽,小朱有权起诉主张撤销赠与行为,要求确认房屋归夫妻共有,但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财产性质及小李擅自处分行为。 2、若房屋有小丽个人财产成分,小朱要回房屋难度增大,最终能否要回需依据实际情况和证据判断,当事人应重视证据收集。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