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坐牢妻子在外打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的长河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工资、奖金以及劳务报酬等各类收入,都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
就像妻子外出打工所挣得的钱,那是她通过自身劳动所获得的成果。 即便丈夫身处牢狱之中,只要婚姻关系依然存续,那么妻子的这些打工所得通常都应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里有一些需要注意的地方: 其一,倘若夫妻双方有明确的约定,表明妻子打工所得归她个人所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该部分收入就不能被算作夫妻共同财产了。 这就如同两人提前商量好,某些收入只属于某一方。 其二,要是妻子打工所得被用于家庭生活的各项支出,比如购买家庭用品、支付孩子教育费用等共同事务,那么毫无疑问,这也应该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一般来说妻子在外打工所得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具体的情况还得依据夫妻之间的约定以及这些收入的实际用途等因素来进行综合的判断,不能一概而论。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入狱服刑,小李外出打工挣钱。后二人因小李打工所得归属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小李则觉得是自己辛苦所得应归个人。 案情分析: 1、一般情况下,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李打工所得按法律规定应视作夫妻共同财产,即便小朱在狱中。 2、若二人此前有明确约定,表明小李打工所得归其个人所有,那么该部分收入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财产。 3、要是小李打工所得用于家庭生活支出,如购买家庭用品、支付孩子教育费等共同事务,也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需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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