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买的房子可以过户给一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购买的房子是可以进行过户操作的哦。
《民法典》明确规定,夫妻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这就意味着,双方只要能够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一同前往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啦。 通过这个手续,房屋的产权就能变更到其中一方的名下啦。 不过呢,如果其中一方擅自把共同房产过户给了别人,那这种行为很可能就构成了无权处分呢。 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是有权利要求追回房产的哦。 但要是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的,也就是说第三人并不知道这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是以合理的价格购买的,同时也办理了登记手续,那另一方就只能要求对方对自己进行赔偿损失啦。 在办理过户的过程中呢,需要提供一些相关的证件,像结婚证呀,这能证明房子是夫妻共同购买的呢;还有身份证,用于确认双方的身份信息。 同时呢,还需要准备双方同意过户的书面协议等材料,这些材料都是办理过户手续必不可少的呢。 总之呀,夫妻共同房产的过户必须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和相关的程序,这样才能确保过户行为的合法有效哦。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二人共同购买一套房子。后小朱未经小李同意,擅自将房子过户给小胡,小李得知后要求追回房产,小胡称自己是善意取得,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小朱擅自过户行为构成无权处分,按照法律规定,小李有权要求追回房产,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一方擅自处分是不合法的。 2、若小胡是善意取得,即不知是夫妻共同财产、以合理价格购买且办理登记手续,那么小李就不能追回房产,只能要求小朱对自己进行损失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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