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钱存在儿子名下儿子离婚怎么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倘若父母清楚地表明那笔钱款是特意赠与给儿子个人的,并且还有相关的证据予以证实,如此一来,这笔钱款就属于儿子的个人财产范畴。
在离婚的时候,儿媳是没有权利去分割这笔钱款的。 因为父母的这一明确表示以及证据,就清晰地界定了钱款的归属,儿媳不能对其进行分割。 2.要是父母没有明确地表示这笔钱款是赠与给儿子个人的,通常情况下,会被认定为是对儿子及其妻子的共同赠与,也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离婚的时候,儿媳就可以主张分割其中的一半。 这是因为在没有明确表示的情况下,默认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所以儿媳有权要求分割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 3.另外,还必须要考虑钱款的来源情况以及转账记录等一些具体的情形。 假如能够证明这笔钱款实际上是父母的个人财产,并且只是暂时存放在儿子的名下,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应该将这笔钱款归还给父母。 这是基于钱款的实际所有者以及存放的性质来确定的。 总之,对于这类情况,需要依据实际存在的证据来进行准确的判断,从而确定这笔钱款的最终归属以及分割的方式。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结婚后,小朱父母给了小朱一笔钱款。离婚时,双方就这笔钱款归属产生争议,焦点在于父母有无明确表示赠与小朱个人,以及钱款真实来源等情况。 案情分析: 1、若父母明确表示钱款赠给小朱个人且有证据证实,该钱款属小朱个人财产,小丽无权分割,因明确表示及证据界定了钱款归属。 2、若父母未明确表示赠给小朱个人,通常视为对小朱和小丽的共同赠与,属夫妻共同财产,小丽可主张分割一半,因无明确表示默认赠夫妻双方。 3、若能证明钱款是父母个人财产且暂存小朱名下,离婚时应归还父母,这是基于钱款实际所有者和存放性质确定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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