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赔偿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单位赔偿在通常情形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在婚姻持续期间,倘若一方经由工伤、交通事故等缘由获得了单位给予的赔偿款。 除了法律有明确规定或者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之外,这种赔偿款应当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该赔偿款是在婚姻关系存续的这个时间段内取得的,并且与夫妻双方的日常生活紧密相连,会对夫妻双方的生活产生重要影响。 然而,倘若赔偿款是基于特定的人身关系而获得的,例如因人身受到伤害而获得的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这些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赔偿款,通常不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归一方个人所有。 这是因为这些赔偿款是对特定个人因人身受到伤害而给予的补偿,其目的主要是为了弥补受伤方的损失,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关系不大。 总之,对于单位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的情况来进行判断。 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单位赔偿就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一定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赔偿的原因、赔偿款的性质等,以准确确定其归属。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婚姻存续期间遭遇交通事故,获得单位赔偿款若干。小胡是小李的朋友,他认为这赔偿款应是夫妻共同财产,可小丽却觉得若赔偿款含残疾赔偿金等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部分应归小朱个人所有,小朱与小李为此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如果单位赔偿款单纯因劳动关系产生且无特殊规定,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这与婚姻期间财产的关联性有关。 2、当赔偿款中包含如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基于特定人身关系获得的部分,其目的是补偿受伤者,应归小朱个人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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