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时公积金属个人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的长河中,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公积金,通常情况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这里存在着两种特殊情况需要特别注意。 其一,一方的婚前公积金。 因为这是在婚前就已经拥有的个人财产所产生的公积金,所以应当被认定为个人财产。 它就像是一颗独特的种子,在婚前就已经种下,婚后所结出的公积金果实自然归属于这颗种子的主人。 其二,双方约定公积金归各自所有的情况。 当双方通过明确的约定,一致同意将公积金归属于各自所有时,那么就应当按照他们的约定来处理。 这就如同两人共同制定了一份特殊的契约,约定了公积金的归属权。 在离婚这个关键的时刻,对于公积金的分割问题,一般首先会由夫妻双方进行友好的协商。 如果能够通过协商达成一致,那自然是最好的结果。 但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由法院来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判决。 法院在判决时,通常会充分考虑公积金的数额大小、双方的经济状况等诸多因素,以确保分割的结果是公平合理的,就像一位公正的裁判,在天平两端仔细衡量,最终给出一个让双方都能接受的答案。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婚后感情不和准备离婚。小朱认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公积金应平均分割,但小李称自己有部分公积金是婚前就有的,属于个人财产,不应分割,且他们曾约定婚后公积金归各自所有,双方协商不成闹上法庭。 案情分析: 1、若小李能证明公积金是婚前个人财产所产生的,按照法律规定确实属于个人财产,不应在离婚时分割。 2、若双方有约定公积金归各自所有的明确协议,法院会尊重该约定。法院在处理这类案件时,若协商不成,会综合考量多种因素进行公平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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