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拖着不离婚个人收入还是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的这个漫长旅程中,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一个关键阶段。
在这个阶段里,大多数情况下,个人所获得的收入通常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是因为在法律的视角下,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一个整体,他们共同创造着生活,也共同拥有着财产。 比如说,丈夫在公司努力工作,每个月都有固定的工资收入,这部分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就算妻子拖着不想离婚,婚姻关系依然存续,那么丈夫的这部分工资收入就不能被单独视为他个人的财产,而是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 不过,如果丈夫能够拿出确凿的证据,证明他的某一笔收入是通过他自己的个人劳动所得,并且在结婚前就已经有明确的约定,这部分收入属于他的个人财产,那么这部分收入就不包含在夫妻共同财产的范畴内了。 同样的,如果是通过继承或者赠与等特定方式获得的财产,且也有明确约定为个人财产,那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总之,在一般的婚姻状态下,拖着不离婚时个人收入往往被视为共同财产,但特殊约定的情况除外。 这就需要我们在具体的婚姻生活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仔细的判断和深入的分析,以确保财产的归属清晰明确。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他们处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小朱在公司工作每月有工资收入,小李拖着不想离婚。小朱认为自己工资是个人劳动所得应属个人财产,但小李觉得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存在争议,而小朱也无证据证明有特殊约定。 案情分析: 1、按照法律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若无特殊约定,个人收入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朱虽强调是个人劳动所得,但无证据证明有特殊约定,所以该工资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2、小李在婚姻关系存续且无特殊约定情况下,主张小朱工资为共同财产是合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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