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能不能全部要回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在婚姻生活中,时常会出现夫妻共同财产被给予小三的情况。
从法律层面来看,夫妻对共同财产拥有平等的处置权利,这就意味着一方若未经另一方同意就擅自处分共同财产,那这种行为属于无权处分。 2.假如小三是善意取得,也就是说她并不知晓该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是以合理的价格支付的,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能就无法将全部财产要回。 但要是小三明明清楚这是夫妻共同财产却仍然接受,或者她支付的对价明显不合理,那么就可以主张将全部财产要回。 3.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需要提供一系列相关证据来证明该财产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同时还要证明小三的行为性质等。 只有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才能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总之,能否全部要回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必须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仔细的判断和诉讼,以确保自身的利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是夫妻。小朱在婚姻期间与小丽有不正当关系,并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予小丽。小李发现后欲要回财产。小丽称不知是夫妻共同财产且自己付出了一定代价。小朱则表示财产已赠予小丽,不应再要回,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若小丽确实不知是夫妻共同财产且支付合理价格,可能无法全部要回财产,这属于善意取得。 2、若小李能证明小丽知晓是夫妻共同财产或支付对价不合理,可主张要回全部财产。同时,小李需提供证据证明是夫妻共同财产和小丽行为性质,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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