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受理费多少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案件的受理费有着明确的规定,其范围是每件50元至300元。
在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下,当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时,无需另行交纳受理费; 然而,一旦财产总额超过20万元,超出部分就需要按照0.5%的比例来交纳。 以财产总额为30万元为例,其中未超过20万元的部分,受理费固定为50元。 而超过20万元的那10万元(30万-20万),则需要交纳100000×0.5%=500元。 将两部分相加,总共的受理费就是50元+500元=550元,最终总计600元。 需要强调的是,这只是一般的规定,实际的费用可能会因为地区等各种因素而略有不同。 同时,案件受理费是由原告先进行预交的,而在案件结束后,最终的受理费由败诉方承担。 如果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当事人各自需要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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