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同居分手纠纷怎么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首先,我们要清楚地确定双方之间是否有关于财产的约定。
倘若存在这样的约定,那么在处理财产时就应当按照约定来进行。 因为约定是双方共同达成的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应当被严格遵守。 2.在同居期间共同购置的财产方面,如果能够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是由一方出资较多的,那么在分配财产时,就可以适当多分给出资较多的那一方。 这样能够更公平地体现出各方在财产购置过程中所做出的贡献。 3.对于彩礼等具有特定性质的财物,通常情况下是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返还的。 但是在决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数额时,需要充分考虑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等因素。 共同生活时间较长的,可能返还的比例就会相对较低; 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的,返还的比例可能就会相对较高。 4.子女抚养问题至关重要,应以有利于子女的成长为首要原则。 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由哪一方来抚养子女,这样能够更好地保障子女的情感需求和成长环境。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达成一致,那么就可以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5.虽然同居关系本身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但是一旦涉及到财产纠纷和子女抚养问题,就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解决。 民事诉讼是一种合法、有效的解决纠纷的方式,能够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6.保存好相关的证据是非常关键的,比如财产购置的凭证、子女的出生证明等。 这些证据在诉讼过程中能够起到重要的作用,有助于当事人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在诉讼中可能会处于不利的地位。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同居期间共同购置了一些财产,后因感情破裂分手。小朱称财产购置自己出资较多,但无有力证据。同时涉及彩礼问题,两人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他们还有一个孩子,双方对孩子抚养无法协商一致,小朱欲通过民事诉讼解决这些争议。 案情分析: 1、关于共同财产,小朱虽称出资多却无证据,按规定难以在分配时多得。 2、彩礼方面,因共同生活时间短,小朱可能要求小李按较高比例返还,这是符合相关规定的。 3、子女抚养问题,双方协商不成,法院将依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进行判决。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