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公积金是否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努力所获得或应当享有的住房公积金,具有夫妻共有的法律地位,倘若在离婚之际对这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双方应经过友好协商以达成共识;
若协商未果,可依法通过诉讼渠道解决纷争,诉诸于人民法院审查并依法作出裁判。 具体而言,人民法院将根据财产的实际状况及案件诉求,本着保护未成年人、妇女以及无辜当事人利益的司法原则,依法做出公正判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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