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购买的房子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非所有婚前父母赞助购置的房地产皆归属于夫妇共有资产,仍有两点需要特别考虑:
首先,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得房屋、且将所有权登记至夫妇中某一人之名下,那么此份房地产便可视为一方父母针对受赠子女的赠与,属受赠子女的个人财产。 其次,若一方父母提供了购房首付款项,并且该房屋所有权亦只归属某一方,而实际还款责任由产权登记方自行承担,此时同样可以视作该房地产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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