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再婚离婚时,婚前财产能否分割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再婚夫妇的离婚案件中所涉及到的财产分割问题上,仅限于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种类,而婚前各自独立所有的财产则不被视为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程序中无法将其进行分割。
在此,我们列举了以下授予夫妻一方所有的个人财产类别:(1)一方在结婚前即已经享有所有权的财产; (2)一方在实际遭受身体伤害后依法取得的经济赔偿或补贴等权益; (3)通过遗嘱或赠与合同形式明确规定仅可归属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专供某一方日常使用的生活用品; 以及(5)依据法律法规或司法解释所认定的其他应归属于某一方个人名下的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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