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财产分配需满足哪些要求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程序中,关于财产分配问题的考量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首先,除非有特殊性约定另行商定,否则婚姻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和婚前自由签署的个人财产将会保持原状,不会被分解或瓜分。 其次,关于家庭共同资产,需双方达成协商后才能自主处理; 若未能就此达成一致意见,则对家庭共有资产的整体状况进行综合判断,并以有利于保障未成年人和女性的宗教权利为原则做出裁决。 再者,在婚姻关系正常存续期间,任何一方都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明确划分各自所获得的资产归属,这种约定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并有效执行。 接着,当有一方由于抚养子女、赡养长辈、帮助配偶在工作上取得更多成果等原因而投入了大量时间和精力时,他们在离婚时有权为自己在这些方面的付出寻求补偿。 最后,在某些情形下,如存在一方恶意损害另一方共同资产,或者捏造债务行为企图将另一方的财产据为己有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实施侵害行为的一方进行处罚是合理且符合规定的,其通常可能面临财产被严重削减甚至完全剥夺的境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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