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受赠财产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婚后接受伴侣赠送的财物,通常情况下均被视为夫妇俩所共有的财产权益范围。
然而,若在相关赠与协议中明确规定此部分财产仅归属于其中一位配偶所有,那么这便构成了该方的单独所有财产。 倘若夫妻二人对于此类受赠所得财产有着特别之处的约定,则应依照他们之间的商议结果来予以处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