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婚后共同买房只写一个名字,财产如何判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共同投资所购得之房产,无论其权属证书上署名为何人,皆被视为共有财产;
其次,若双方结婚之际,其中一方向父母借款购房作为首付款项,而其后的房贷则由夫妻双方共同偿付,同时他们也承担了房屋的装修支出。 在此情况之下,离婚时,法律将准予两人对此类资金予以分割; 然而,对于一方父母的出资部分,须按照当时的各方订立的协议规定来作出妥善处理。 另外,由双方父母共同购房并登记在某位子女名下的不动产,可以被视为孩子们和他们各自父母按照所提供的资金比例共有人产权,除非当事人之间有新的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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