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赠与房产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判断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赠予财产的归属问题,需特别指出的是并非所有赠予均可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若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就已达成书面协议约定婚后所得财产归属个人所有,或赠予人为赠予目的,明确指明该财产仅属于受赠人个人所有,在这种情形下,所赠财产将被认定为受赠人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诉讼中,受赠人的配偶并无权利对此进行分割,财产仍然应归受赠人单独所有。然而,如果没有上述两种情况发生,那么受赠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财产便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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