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承的房子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绝大多数情况下,房产的继承被认为是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
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不论是配偶还是一方获得的任何形式的财产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富。 然而,如果逝者在生前留下了明确的遗嘱,表明某项特定的遗产只属于他/她的配偶单独所有,那么法律将将该配偶一方所继承的财产视为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所谓的“共同财产”,即是指在法律层面上被认定为夫妻在共同生活期间所积累的财产。 这些财产可能包括物质资产、金融资产或者其他形式的无形资产。 在进行财产分配时,应当依据国家相关法规,采用统一的度量标准进行评估和分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被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夫妻双方对于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 法律设定夫妻财产制度,旨在调整夫妻间的财产关系,以保护夫妻双方的合法权益和财产利益,维护家庭关系的和谐稳定,同时也确保夫妻与第三方交易的安全性。 夫妻双方对于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置权。 这是关于夫妻如何行使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具体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是共同共有,而非按份共有,因此,夫妻双方对于全部共同财产,应当不分份额地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 不能仅仅因为夫妻双方的经济收入差异就决定他们在共同财产中所享有的所有权比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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