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的拆迁房给子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上规定,父母因房屋拆迁而将房产转赠予其儿子时,其赠与或应归属为儿子的个人财产,不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其次,当父母面临离婚问题时,他们无权分割子女的个人财产,只能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切割分配;再次,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配方式,应当由夫妻二人自行协商决定,若协商难以达成共识,则需要通过法院做出裁决来明确财产的划分;最后,根据现行法规,只有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收入才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方可进行合理的切割分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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