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财产转移从啥时候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律文书生效之后,如果有人蓄意隐匿、转移、出售、破坏、毁灭财产,以至于造成人民法院无法顺利执行的情况下,这段期间便可以被认定为财产转移行为。
当涉及到离婚问题时,出现一方刻意隐瞒、转移、出售、损害夫妻共有财产或者伪造债务以图侵占对方所有财产的状况,那么在进行夫妻财产分割的过程中,对于上述这些行为的一方,有可能会被要求少分甚至是不分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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