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内继承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而言,婚姻确立后的每一个阶段内,丈夫或妻子一方或双方所继承得到的遗产,均将视作是属于夫妻两人的共有财产。
然而,如果有遗嘱明确地指定,遗产仅归某一方所有,那么情况就截然不同了。 这部分遗产应当位列于夫妻单方面的个人财产,而非属于夫妻间的公共财产。 在此值得强调的是,在夫妻结婚关系尚存时,他们所赚取的以下收入都应视为夫妻共同拥有的财产: (一)包含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在内的各种薪酬性收入; (二)来源于生产、经营及投资方面的收益; (三)因智慧和技能产生的经济成果,例如专利权、商标等所带来的回报; (四)从继承或他人赠予而来的财产,但需注意,只有在遗嘱或赠予合同中明确规定仅归某一方享有,才可排除在外; (五)配偶单方以其个人资产进行投资获得的收益; (六)夫妻双方实际获取到或应有权利分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能够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福利待遇。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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