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证后离婚男方一个房子算婚前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婚姻关系中,若夫妇于结婚之前购买房产并在婚前还请所有贷款,且该房屋只在购买者本人的名下,则该物业将被视为其本人的婚前财产。
若在结婚前,任何一方支付了购房资金,然而房屋产权却落到对方的名下,除非有其他特别的情况,通常会被看作是以建立稳固的婚姻关系为前提的赠予行为,按照房屋产权证上所写明的主人作为个人财产进行处置。 当一方或者双方共同支付购房资金时,房屋以双方名字登记,那么这个房产则被视为夫妇共同拥有的夫妻共有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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