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赔偿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金并不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一方向用人单位所申请且因此次工伤而获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补贴以及其他类似款项,这些都应归属于该特定方的个人资产之中,也就是我们俗称的“个人财产”。 这主要是由于,这种所谓的工伤补偿实际上只是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遭受身体伤害的一种简单补偿,它并无法等同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积累下来的真正意义上的总收入,因此也就不容许将其视为夫妻公共财产。 然而,如果夫妻之间签署了相关协议,约定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任何一方由于工伤而取得的赔偿金都应归属为夫妻共有财产,当他们在办理离婚手续时,那么这部分赔偿金将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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