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未离婚对方就撬门搬东西是什么行为 |
分类 | 婚姻家庭-财产分割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未离婚对方就撬门搬东西的属于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间遗弃的行为表现在夫妻一方患病生活不能自理或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时,另一方不管不顾,不给予帮助。对方有遗弃家庭成员行为的,离婚时无过错方有权提出损害赔偿请求。《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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