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冷静期过后领离婚证必须周三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办理时间并非固定为周三这一说法是有依据的。
在离婚登记过程中,需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共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然而并没有规定必须要在周三来办理此项业务。 只要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的三十日内,无论是周一、周二、周四还是周五等工作日的任意一天,都可以选择前往婚姻登记机关。 到达后,按照法定程序提交相关材料,这些材料包括离婚协议书、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等。 工作人员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只要审核通过,那么就可以领取离婚证。 具体的办理时间是根据当地婚姻登记机关的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来确定的。 通常情况下,婚姻登记机关会在工作日进行办理离婚业务,不会局限于周三这一天。 这样的安排既考虑到了人们的工作和生活需求,也确保了离婚登记工作的有序进行。 总之,离婚办理时间并非固定为周三,只要在规定时间内选择合适的工作日前往办理,就可以顺利完成离婚登记手续。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协议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小朱认为必须周三去领离婚证,小李则表示任意工作日均可。二人为此产生争议,后一同前往婚姻登记机关咨询,工作人员告知并非固定周三办理。 案情分析: 1、根据相关规定,离婚登记需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前往申请发给离婚证,并未限定具体日期为周三,小李的说法符合规定。 2、只要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离婚协议书、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在工作日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核通过即可领取离婚证,具体办理时间依当地机关安排而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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