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证怎么办不需要冷静期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1.一般来讲,办理离婚证通常要经历30天的冷静期。
不过,如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也就是说夫妻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在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各个方面都协商达成了一致,那么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去申请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情况下就不需要再经过30天的冷静期。 2.在申请办理离婚证的时候,需要提交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还有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会仔细核查双方确实是出于自愿而离婚的,并且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都协商好了,达成了一致意见,之后才会予以登记,然后颁发离婚证。 3.由于不同的地区在办理离婚证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上可能会存在一些差别,所以建议大家提前去咨询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这样可以更好地了解当地的办理情况,避免在办理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麻烦和误解,确保办理离婚证的顺利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打算离婚,他们都自愿且在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处理方面达成一致。小朱认为他们符合不必经过30天冷静期的情形,可直接办理离婚证。但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表示需按当地流程,要先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和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审查,二人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如果小朱和小李确实满足《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情形,理论上可不经冷静期。 2、然而不同地区办理离婚证流程和要求存在差别,当地若规定必须先提交材料审查,也应遵循,婚姻登记机关按规定操作并无过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