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的时候可以跳过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有一项重要规定,那就是存在30天的冷静期,此冷静期是绝对不能跳过的。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主要目的是让夫妻双方在面临离婚这个重大决定时,能够冷静地进行思考。 因为在很多时候,人们可能会在一时的冲动下选择离婚,而冷静期的存在就避免了这种草率的行为。 按照法律规定,从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的那一天起,在接下来的30日内,倘若任何一方改变了离婚的想法,不愿意离婚了,那么他就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并且,在前述规定的30日期限届满之后,还会有另外的30日,在这30日内,双方必须亲自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如果在这30日内双方都没有去申请,那么就视为他们撤回了离婚登记申请。 总之,在离婚的整个过程中,必须要经过冷静期这一法定程序,它是保障离婚决策的合理性和稳定性的重要环节,不能随意地进行跳过。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决定离婚并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30天冷静期内,小朱反悔不想离婚了,但小李仍想离,双方就冷静期内一方反悔的处理产生争议。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小李要求小朱同去领离婚证,小朱拒绝前往。 案情分析: 1、在30天冷静期内,一方反悔可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小朱有权这么做。 2、冷静期届满后的30日内,双方须亲自去领离婚证,小朱拒绝前往,按规定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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