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立案联系不到被告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的过程当中,如果无法联系到被告,那么就可以借助公告送达的方式来启动立案程序。
首先,法院会在法定的媒体平台上刊登公告,这一公告期通常是60日。 在这60天的时间里,尽管被告实际上并没有收到传票以及其他的诉讼文书,但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就已经被视为已经送达了。 接着,法院会依据原告所提供的证据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审理和判决。 这里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告送达这种方式会使得诉讼的时间有所延长,同时也会增加一定的诉讼成本。 所以,在决定提起离婚诉讼之前,应该尽可能地尝试通过其他的途径去查找被告的下落。 比如,可以委托专业的调查公司进行调查,也可以向被告的亲友打听其相关的信息。 倘若被告下落不明的时间已经达到了两年,那么原告还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宣告被告失踪或者死亡。 在获得相关的法律认定之后,再进行离婚诉讼,这样往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简化诉讼的程序,使整个离婚诉讼过程更加高效地进行。 案情回顾: 小朱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但无法联系到小李。法院采用公告送达方式启动立案程序,公告期60日,期间小李未实际收到传票等诉讼文书但视为已送达,法院将依据小朱证据审理判决。小朱未尝试其他途径查找小李下落,也未在小李下落不明满两年后申请宣告失踪或死亡。争议点在于小朱未尝试其他查找途径就采用公告送达。 案情分析: 1、法院公告送达符合法律规定,60日公告期后可按程序审理判决。 2、小朱未先尝试其他查找途径就用公告送达,可能增加诉讼时间和成本,程序不够合理高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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