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同意离婚可以没有冷静期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民法典》明确规定,协议离婚存在30天的冷静期。
这意味着,即便夫妻双方都达成了离婚的共识,也绝不能越过这个冷静期而直接去办理离婚手续。 冷静期的设立,其核心目的是给予双方足够的时间来冷静地思考离婚这件大事。 避免因一时的冲动而做出不可挽回的决定,有助于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 在这30天的冷静期内,任何一方都拥有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的权利。 这体现了法律对双方意愿的尊重,让他们有机会重新审视自己的决定。 只有当冷静期结束后,双方依然坚持离婚,并且符合其他法定条件时,登记机关才会为他们办理离婚登记。 这一系列的规定,充分体现了法律在保障婚姻家庭稳定方面的严谨性和合理性。 总之,双方即便都同意离婚,也绝对不可以忽视冷静期的存在。 它是法律为了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而设定的重要程序,双方都应当严格依法遵守,以避免因冲动而给双方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损失。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夫妻二人都同意离婚,他们认为无需等待30天冷静期,便想直接办理离婚手续,但婚姻登记处告知必须遵守冷静期规定。小朱觉得这是多此一举,自己已经深思熟虑,不应受冷静期限制,这就引发了争议。 案情分析: 1、根据《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的30天冷静期是法定程序,任何夫妻都需遵守,不存在特殊情况可越过。 2、小朱认为自己深思熟虑,但这并不能成为越过冷静期的理由,法律设定冷静期旨在避免冲动离婚,维护家庭稳定,其意愿不能违背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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