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领离婚证必须要去原来的民政局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离婚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办理离婚登记需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进行。
这是较为常见的规定,因为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对当地居民的婚姻状况等信息较为了解,办理起来更为便捷。 然而,倘若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都不在原婚姻登记机关的管辖范围内,此时也并非无法办理离婚登记。 他们可以前往现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去办理相关手续。 现居住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在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前,会仔细审查双方提交的各类证件和证明材料,同时也会询问相关的情况,以确保办理过程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只有当双方都自愿离婚,并且在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重要事项上达成一致意见时,婚姻登记机关才会予以登记,并颁发离婚证。 这体现了对离婚双方意愿的尊重以及对相关权益的妥善处理。 综上所述,办理离婚证并非一定要去原来的民政局。 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人们可以选择合适的婚姻登记机关来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以满足自身的需求和实际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李想办理离婚,他们常住户口所在地都不在原婚姻登记机关管辖范围。小朱认为只能回常住户口所在地办理,小李则认为可在现居住地办理。现居住地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前审查证件材料并询问情况,最终他们自愿离婚且就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后办理了离婚证。 案情分析: 1、根据规定,离婚登记通常在常住户口所在地,但常住户口不在原婚姻登记机关管辖范围时可在现居住地办理。 2、办理离婚时婚姻登记机关会审查证件、询问情况,且双方需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等达成一致才能办理离婚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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